农业农村部答复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有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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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农业农村部网站公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164号建议的答复。答复就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和加强市场监管、搭建农产品品牌利益价值共同体、完善特色农产品质量标准化认证体系、加大财政对品牌建设和农业科研投入的扶持、提高对本土农产品的深加工能力、扶持和规范农村电商平台发展等六个方面建议作出回应。

答复表示,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构建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做好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保护和管理工作;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产加销一体化,让品牌建设主体共享品牌溢价和产业化发展成果;深入实施农业标准化提升计划,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体系;通过重点专项等国家科技计划,支持农业领域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研究和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部署支持发掘、利用有关地方特色农产品任务;指导符合条件地区申报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指导符合条件的科研机构申报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科研基地;持续推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互联网营销渠道,引导电商企业下沉乡村,力争到2025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实现主要农业县全覆盖,农产品出村进城更为便捷、顺畅、高效。

 

以下为答复原文

 

沈仁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国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和加强市场监管

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农产品地理标志建设,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形成了覆盖全国的部、省、市、县四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体系,现有审查专家141人、核查员2300多人,定点检测机构105家,培育了一批有影响力的地理标志农产品。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拟定统一认定制度并组织实施,我部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调研,推动构建统一认定制度。开发建设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为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检测机构、执法机构以及广大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社会公众提供数据信息化服务。指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引导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开展版权登记和认证等,强化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与维权。发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提到的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等行为明确纳入行政处罚事项。市场监管总局将地理标志保护作为知识产权执法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构建地理标志协同保护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行为。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构建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充分发挥农业农村系统行业优势、技术优势和体系优势,做好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保护和管理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保持对侵犯地理标志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势,依法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搭建农产品品牌利益价值共同体,建立多方利益共担共享机制

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农业品牌建设,指导各地依托特色产业和资源优势,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带动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协同发展。截至2021年底,全国省级农业农村部门重点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约3000个、企业品牌约5100个、产品品牌约6500个,脱贫地区品牌农产品平均溢价超过20%。鼓励发挥龙头企业等在技术、人才、渠道等方面优势,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品牌溢价能力,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共同发展。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加大精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鼓励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产加销一体化,让品牌建设主体共享品牌溢价和产业化发展成果。

三、关于完善特色农产品质量标准化认证体系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积极推进农业标准体系建设。一是加快农业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截至2022年5月,我国农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达到13028项,全面覆盖主要食用农产品和主要农兽药品种,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一致率超过90%。创新制定了589项特色小宗作物的限量标准,有效缓解了部分地区集中种植、产业规模大的特色作物限量标准短缺问题。二是持续推进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印发《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的通知》,聚焦优势产业产区,计划“十四五”期间打造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300个。持续推进“三园两场”(果菜茶标准化园、畜禽养殖标准化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截至2022年5月,共建“三园两场”1.8万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4696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8000多个。三是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印发《关于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以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主攻方向,构建以产品为主线、全程质量控制为核心的全产业链标准体系,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内遴选20种农产品开展试点工作。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深入实施农业标准化提升计划,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体系,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为抓手,加快特色小宗作物、小品种动物限量及检测方法制修订,推动建立农产品品质评价和检测方法标准,逐步构建以安全、绿色、优质、营养为梯次的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

四、关于加大财政对品牌建设和农业科研投入的扶持

2019年,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启动了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特色种质保存和特色品质保持,推动全产业链标准化全程质量控制,提升核心保护区生产及加工储运能力,共支持了634个地理标志农产品产业发展。财政部积极支持地方特色农产品科研工作,通过国家科技计划资金、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项资金进行支持。在中央带动下,各地政策支持保障不断强化,如江苏省将地理标志农产品纳入省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计划,省级财政配套投入。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财政部通过重点专项等国家科技计划,支持农业领域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研究和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部署支持发掘、利用有关地方特色农产品任务。通过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项,支持建设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为主线,从研发到市场各个环节紧密衔接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符合条件的地方特色品种,可以按规定申请纳入体系布局。

五、关于提高对本土农产品的深加工能力

农业农村部持续推动建设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聚焦主导产业,聚集资源要素,延长产业链条,补齐发展短板,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2018年以来会同财政部累计安排中央财政资金超180亿元,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40个;累计安排中央财政资金约100亿元,建设地方特色农产品为主导产业的农业产业强镇1309个;建设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科研基地4个,引导农产品加工高质量发展。同时,通过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新建或改善核心生产基地1672个、特色品种繁育基地892个。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指导符合条件地区申报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指导符合条件的科研机构申报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科研基地。加大对企业扶持和引导,通过升级先进技术装备,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推动农产品加工高质量发展。

六、关于扶持和规范农村电商平台发展

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2019年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启动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择优推选了110个县(市、区)作为试点,指导各地与平台企业合作,探索“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经验模式,建立健全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加强电子商务应用培训,促进农产品上网销售。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持续推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互联网营销渠道,引导电商企业下沉乡村,力争到2025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实现主要农业县全覆盖,农产品出村进城更为便捷、顺畅、高效。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 010—59191598

 

农业农村部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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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2-09-28 10:50